醉熊猫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奇幻小说网www.l1h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从神仙顶子回到了三疆龙源府,君无羡回去处理公务了,凌锋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。

这次和君无羡出去,凌锋的收获还是很大的,首先是学会了力扞泰山,两臂的力量也都增长了很多,尤其是噬魂魔神锤,因为沾染了螭吻的血液,锤身上布满了血色的条纹,凌锋拿起它的时候甚至有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。尤其是锤头上的蚩尤仿佛活过来一样,凌锋能感觉到它好像更重了,但是在凌锋的手上却轻若无物一般。

最重要的是,凌锋被螭吻的血洗礼过,虽然螭吻只是龙种,但是它血液中蕴含的龙气是极强的炼体宝药,所以凌锋的身体素质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。

……

凌锋今天一大早就起来了,今天他有件大事要做。虽然君无羡跟螭吻要小丁丁没要来,但是凌锋争得螭吻同意后,凌锋将螭吻那条被砍下来的前腿被他带了回来。

凌锋系着一个粉围裙来到厨房,他将螭吻前腿拿了出来。旁边站着的刘辩拿着刀,接过螭吻的前腿改起了花刀。

刘辩就是君无羡最后召唤出的那个瘦小灵僵,汉少帝。做饭让皇帝改刀的恐怕也没谁了。

凌锋也办法,谁让螭吻的的防御力太强了,非神器不可破,凌锋曾让杨延嗣用虎头凿金枪试过,结果只在表面留下一个小小的白印。

刘辩手中的那把刀是上古神兵鸿鸣刀,鸣鸿刀上古时期轩辕黄帝的金剑出炉之时,原料尚有剩余,由于高温未散,还是流质的铸造原料自发流向炉底,冷却后自成刀形。黄帝认为其自发的刀意太强,足以反噬持刀者。黄帝恐此刀流落人间,欲以轩辕剑毁之,不料刀在手中化为一只红色云雀,变成一股赤色消失在云际之中。

后来鸿鸣刀到了汉武帝的手中,汉武帝一直将其作为自己的佩刀。再之后曾赐于东方朔。东方朔死后回到了汉朝皇室手中,被历代皇帝用作佩刀,沾染了汉朝皇室龙气,非汉朝皇室之人不可用。

刘辩将螭吻前腿去皮切成片后就消失了,凌锋赶忙起锅烧油,葱姜爆锅,放糖炒糖色,砂锅慢炖。没一会一道红烧螭吻肉就出锅了。

凌锋迫不及待的就夹起一块丢在嘴里大嚼了起来,这一吃可了不得,怪不得都说天上龙肉,这肉入口,滑嫩却又不嚼劲,满口生香。吃的凌锋恨不得回去再找螭吻再要一条腿。

凌锋本来跟君无羡说了,让他一起来吃,毕竟这截被切下来的前腿足有大碗粗细,一米多长。但是君无羡说他吃只能满足口腹之欲,但是对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大头猫与他的小狐狸

大头猫与他的小狐狸

吞金貔貅兽
两个人可以有着一见钟情的相爱,也可以有相看两相厌的分开,最后是兜兜转转的再遇,可是却迎不来一个美好,剩下的只有折磨
言情 连载 55万字
重回86:大哥死前托妻给我

重回86:大哥死前托妻给我

八宝蛋儿
重回1986,大哥去世的那一天,上一世没来得及说出遗言的大哥,这次张嘴就求我娶了大嫂。 前世不知大嫂好,如今大嫂是我宝。 罢了罢了,韩毅决定扛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,在穷困与机遇共存的时代,打造属于自己的巅峰。
言情 连载 111万字
嫁给瞎眼总裁后她甜疯了

嫁给瞎眼总裁后她甜疯了

小芬芬
前期 后期 我的雪雪来找我了,命都给你玩儿。 传闻顾家二少爷顾景琛是个瞎眼男人,长相丑陋,脾气贼臭,性格古怪,命不久矣,被人称为怪物, 母亲甄美丽去庙上上香得知需找到生辰八字相合的女子与之结婚,才可以让他活命,最终,甄美丽找到了莫家的大女儿莫秋玲, 莫秋玲恐惧,害怕,嫌弃,最终莫家决定让不受父亲宠爱的二女儿莫雪替嫁, 拥有凄惨身世的莫雪不得已替姐姐嫁给了传闻中的瞎眼少爷, 本以为是从一个牢笼步入另
言情 连载 62万字
落魄公主的荣耀之路

落魄公主的荣耀之路

一只南宫的墨梅
她在被认为是唯一的希望后却失忆被迫离开,可在往后的生活中出现奇怪的记忆,好像并不属于她,身边某个人的表现也很奇怪,似乎在对她隐瞒着什么,以及为什么她会那么执念那只怀表,除了她所认为的身份以及被她所忘记的身份,她还有其他身份吗?她的血统究竟是...
言情 连载 47万字
回家后又成团宠

回家后又成团宠

稻稻稻草
重活一世,孟楠央不想劳心劳力,最后猝死,只想当一条吃喝不愁的咸鱼。 奈何,嫡亲姨母是皇后,颇受宠爱,表哥是太子,治国有方,人人眼红。作为,殃及池鱼里的一条小鱼,她注定一辈子不能平稳。 那怎么办?干呗。 女配一号:孟楠央,你一个乡野丫头。 孟楠央:我姨母是皇后。 女配二号:孟楠央,你不懂规矩。 孟楠央:我表哥是太子。 太后娘娘:大胆。 孟楠央:我,,错了。 主打的就是能屈能伸。
言情 连载 106万字
迦楠似锦

迦楠似锦

成浅阳
儿时的他: 小哥哥耐心地教我,“阿锦,你是叫阿锦对吧?你看,你把你的手像我一样握在这里,不能太靠上,也不能太靠下,要在中间的位置。” 我学着他的样子,右手握拍——好像也不能叫握,因为我的手小,只是勉强抓起拍子罢了。 过去的他: 他原来是羽毛球运动员。 我又看了一眼那面照片墙,照片上的人或奔跑或跳跃,每一张都是生气勃勃的。 现在的他: 他坐起来的时候有些费力,虽然左右手都撑着床,但明显重心是偏向右边
言情 连载 82万字